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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7-03 来源: 浏览: 次

南阳市卧龙区民政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街道(景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汛期已至,为增强防汛抗灾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工作要求和局班子研究意见,现将2014年度防汛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汛力度,增强防汛意识

我区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根据历史资料表明,我区极易遭受洪水灾害袭击。民政部门担负着组织、协调全区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做好群众汛期生活保障和生命、财产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区社会稳定。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宣传防汛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水患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及早部署,扎实工作,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防汛工作事关大局,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因此,必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为此,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民政局防汛救灾工作指挥部,由宋跃军局长任指挥长,副指挥长由肖剑冰、张太和、李宛军、王艳、王晓方、王雁冰、彭程担任。局属各单位、有关股室正职分别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具体负责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的实施。

三、明确任务,落实措施

1.开展防汛大检查。各乡镇民政所、街道(景区)办事处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特困群众的防汛救灾工作。要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住房及敬老院的房舍情况逐一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及早处理;对属于危房险房的,要将人员立即转移安置。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者,由检查者及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2.组织好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各乡镇民政所、街道(景区)办事处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及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抢险救灾突击队,把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落实到位。

3.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各乡镇民政所、街道(景区)办事处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及局属各单位,要从本辖区和本单位防汛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储备好相应的防汛物资,以备急用。

四、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1.各乡镇民政所、街道(景区)办事处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调度,团结抗洪,决不能自行其是。对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直接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2.各乡镇民政所、街道(景区)办事处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务必于620以前,把对各自辖区内特困群众危房、险房的排查情况和处理措施上报区民政局防汛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局属各单位也要在620前把防汛方案上报局防汛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抢险救灾突击队成员要招之即来,来之能战,随时听从局防汛救灾工作指挥部的调遣,对不服从指挥、消极应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3.各乡镇民政所、街道(景区)办事处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景区)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认真落实好汛期值班制度。一旦发现汛情,要及时上报区民政局防汛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汛期值班中,各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脱岗、不漏岗。对发生的汛情、险情,要及时上报;对瞒报、漏报、虚报汛情灾情的要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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