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民政局
关于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景区)民政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确保医疗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医疗救助“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南阳市bt365体育网址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宛龙政〔2013〕1号)文件的基础上作适度补充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救助程序
医疗救助按照规定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同步结算,因治疗需要转诊非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报区民政部门核准备案。
二、救助标准
(一)门诊救助
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患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患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县(区)级和二级及以下医院按40%比例救助,市级和三级医院按3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6000元。
外诊救助参照三级医院救助比例。(下同)
(二)住院救助
1.一般疾病住院救助
(1)城乡低保对象:患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县(区)级和二级及以下医院按40%比例救助,市级和三级医院按3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3000元。
(2)五保对象:患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4000元。
2.重大疾病住院救助
(1)农村低保对象:患者凭《河南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申请审批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县(区)级和二级及以下医院按15%救助,市级和三级医院按1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22000元。
(2)城镇低保对象:患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参照宛龙卫〔2013〕11号文件住院救治病种,县(区)级和二级及以下医院按15%救助,市级和三级医院按1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22000元。
(3)五保对象:患者凭《河南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申请审批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22000元。
(4)农村低收入重大疾病患者、低收入家庭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宛龙卫〔2013〕11号文件住院救治病种,患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剩余部分,经新农合报销后,县(区)级和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按40%比例救助,市级和三级医院按3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17000元。
三、意外伤害患者暂不执行同步结算,待调查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救助。
四、本调整方案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