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龙政办〔2017〕63号
南阳市bt365体育网址办公室
关于印发《卧龙区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卧龙区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22 日
卧龙区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5〕17号)、《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7〕35号)、《南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宛农机管〔2017〕23号)、《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和〈河南省2017年农用航空器试验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7〕61号)和《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宛财预〔2017〕2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重点补贴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着力提升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按照农业部“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补贴工作思路和绿色生态导向,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优四化”要求,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卧龙区所有乡镇街道(景区)和南阳市高新区。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2017年卧龙区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规模为630.9965万元,其中2017年南阳市下达我区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408万元,2016年结余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222.9965万元。2017年卧龙区农业机械购置省级累加补贴资金70.3310万元(2016年度省级累加补贴结余资金)。
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今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缩减为10大类、25小类、53个品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详见附件1),特殊情况由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我区补贴资金额度内,进一步采取措施,对深松机、免耕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花生收获机、粮食烘干机和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残膜回收、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除新产品补贴试点外,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动力机械必须为安装“国Ⅲ”柴油机的农机产品。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以及《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5〕17号)要求,根据上年补贴执行情况,综合分析机具市场价格变化、补贴资金需求等因素,省农机局对部分机具补贴额度进行了调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情况详见《河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调整)》。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为防止个别产品补贴标准过高,今年对同类同档机具在河南省域内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即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30%的产品,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超过30%的产品,按照该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补贴(取整到十位)。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我省对农民购置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花生收获机(与四轮配套,幅宽1.5米及以上花生收获机)实行省级财政累加补贴政策;同时为提高植保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效率,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农用航空器试验示范工作。累加补贴资金规模、农用航空器试验示范工作及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豫农机计文〔2017〕6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公布
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卧龙区、南阳高新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在卧龙区注册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个人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购置补贴农机具同一类型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享受的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特殊情况由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五、 补贴操作程序
(一)购机申请与资格确认
1.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农民个人为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城镇居民为身份证和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及承包土地所在地村委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自愿向乡镇街道(景区)农业服务中心或直接向区农机局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乡镇街道(景区)农业服务中心收到的申请表要在签署乡镇街道(景区)农业服务中心意见后,及时送达区农机局。
2.区农机局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在购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定期将补贴资格报送区财政局,无异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机局会同区财政局发给购机者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二)自主购机。
1.购机补贴对象持补贴指标通知书到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下同)购机。鼓励购机者与农机销售企业自主议价。
2.供货单位向购机补贴对象出具全额(实际成交价)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3.区农机局负责将补贴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在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之前,机具销售信息(人机合影、发票、合格证原件、铭牌等信息)仍由供货单位负责录入,具体脱钩时间由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决定。
(三)补贴资金结算兑付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结算方式。购机对象本人应在卧龙区承办补贴金融机构开设补贴账户(卡、折)。
2.区农机局在已确认购机对象提交购机补贴手续后,需在1个月内及时认真审核补贴信息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发票、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对象开设的补贴账户(卡、折)和所购机具。确认无误后,分期分批向区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上述材料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3.区财政局根据区农机局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在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承办补贴金融机构,同时将农机补贴核实结果表抄送区承办补贴金融机构。承办补贴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对象的补贴存款卡(折)。
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区农机局、区财政局按上述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财政、农机、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宛龙政办文〔2017〕24号),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约束机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接受监督。对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须经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责任。区财政局要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所有补贴机具由农机管理部门在受理补贴资料时一并核实,要求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并做好人机合影、机具喷号。对于不可移动机具和需要入户核查机具,进行入户核查。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
二要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农机局和财政局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应在使用前当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四要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继续建设维护好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
二是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三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区农机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格式见附件5)及落实情况在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农机局网站(页)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一要建立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围绕补贴机具范围确定、举报投诉查处、延伸绩效管理等方面,建立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完善决策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明晰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
二要加强机具核验,规范补贴申报。进一步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办法,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
三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四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五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规范。按照《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制度,严处失信违规产销企业。明确企业责任、违规类型、查处流程、处罚措施等,提高查处时效,加强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形成有力震慑。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上级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六)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积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
附件:1.南阳市卧龙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申请表
3.河南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
4.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5.2017 年度南阳市卧龙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附件1
南阳市卧龙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共10大类、25小类、53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翻转犁
1.1.2旋耕机
1.1.3微耕机
1.1.4田园管理机
1.1.5深松机
1.2 整地机械
1.2.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2 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3 田间管理机械
3.1植保机械
3.1.1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1.2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1.3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修剪机械
3.2.1茶树修剪机
4 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2.3玉米收割割台
4.3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3.1花生收获机
4.4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4.1薯类收获机
4.5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5.1青饲料收获机
4.5.2捡拾压捆机
4.5.3压捆机
4.5.4抓草机
4.6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6.1秸秆粉碎还田机
5 收获后处理机械
5.1 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剥壳(去皮)机械
5.3.1玉米剥皮机
5.3.2花生脱壳机
5.3干燥机械
5.3.1粮食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茶叶加工机械
6.1.1茶叶杀青机
6.1.2茶叶揉捻机
6.1.3茶叶炒(烘)干机
6.1.4茶叶筛选机
7 排灌机械
7.1 喷灌机械设备
7.1.1喷灌机
8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铡草机
8.1.2揉丝机
8.1.3饲料粉碎机
8.1.4饲料混合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送料机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贮奶罐
8.3.3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9 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9.1.2履带式拖拉机
10.其他机械
10.1废弃物处理设备
10.1.1固液分离机
10.1.2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0.2精准农业设备
10.2.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
附件2
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申请表
姓 名 (组织名称)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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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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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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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机情况 | 机具大类 |
| 机具小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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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品目 |
| 分档名称 |
| 拟购机(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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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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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办)农业服务中心 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区农机主管 部 门 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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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申请表按机具类型分别填写;2.此表一式三份,区农机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意见、购机者各存一份。
附件3
号
河南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
本次申请总额 | (大写) | (小写) | |
区农机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区财政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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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区农机管理部门填写。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