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扶贫办:
为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扶贫工作规定,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制定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档案局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
第五条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加强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档案机构,建立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和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要求的设施设备,保障档案工作场所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