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到单位办事或电话等形式所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不论企业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相关,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回答。 3、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负责指引承办科室,交由承办科室的负责人或经办人员办理。 5、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科室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科室一同解决。 6、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告相关科室办理,并告知来电人。 7、承办科室必须按服务准则和时限的要求,热心给予办理;属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 8、接待人员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 9、对在接待办理过程中,不负责任,态度恶劣,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