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区商贸流通工作考评细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王沟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卧龙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全区2009年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宛龙发[2009]1号)及《卧龙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重点工作考评奖惩办法的通知》(宛龙办[2009]30号)文件要求,制订了《2009年全区商贸流通工作考评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强化措施,查找不足,抓好落实,确保商贸流通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09年全区商贸流通工作考评细则
一、考评范围: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办法:(总分100分) (一) 家电下乡目标,20分 完成家电下乡数量目标,计10分,每超欠10个百分点±0.5分,奖分最多不超过3分; 完成家电下乡销售金额目标计10分,每超欠10个百分点±0.5分,奖分最多不超过3分。 (二) 境外劳务外派,20分。 完成目标任务计20分,每超欠1个百分点±0.2分,奖分最多不超过5分。 (三) 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申报,10分。 完成目标任务计10分,每超欠一个百分点,±0.2分,奖分最多不超过3分。无目标则不计分。 (四) 外贸进出口,10分。 完成目标任务计10分,每超欠一个百分点,±0.2分,奖分最多不超过3分。无目标则不计分。 (五)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10分 完成目标任务计10分,每超欠一个百分点±0.2分,奖分最多不超过3分。 (六) 成品油市场整顿规范,10分。 1、 组织管理各项措施落实,2分。 2、无私设乱建及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现象,2分。 3、无销售劣质、非乙醇汽油和缺斤短两行为,2分。 4、无消防安全隐患和事故,2分。 5、报送、反映工作情况及时、准确,2分。 (七)生猪屠宰管理,20分。 1、定点屠宰正常运行,6分。 2、集贸市场定点肉品达到96%,6分。 3、取缔私屠滥宰窝点率100%,4分。 4、肉品安全经营协议签定率100%,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