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环保局积极参加《河南省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5月21,按照市环保局宣教中心的要求,卧龙区环保局认真组织全体人员通过书面答题方式参与了《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的气体物品、物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液态等物品、物质。固体废物的污染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规范固体废物污染处理和开发利用问题,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节约型社会,保障人体健康。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2011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12年1月1日施行。通过组织学习和参与答题活动,对规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次活动旨在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这次知识竞赛活动,充分调动了工作人员学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大家的专业知识,增强了管理水平和管理观念。 |